时间:2026-03-06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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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要求,我局对全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开展了“失联”“空壳”排查工作,并于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2月17日对“失联”“空壳”公司名单进行公示。现公示期已满,按照地方金融组织相关监管工作要求,我局正式向社会公告大连市“失联”“空壳”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名单。
上述公司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主动至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去除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有关内容,并不得再从事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金融业务,或主动注销。社会各方应审慎评估与相关“失联”“空壳”公司合作或开展业务的风险,切实防范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特此公告。
附件:大连市“失联”“空壳”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名单
大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3月4日